站内搜索:
    • 公司:
    • 北京建信保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
    • 孙经理
    • 手机:
    • 18813138493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6号院26号2层101-2010
    • 微信:
本站共被浏览过 647896 次
用户名:
密    码:
产品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北京市供货类保函,专注保函,服务全国

2024-04-25 03:00:01 10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办理银行保函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占用企业本身的授信额度,直接去银行办理(很多企业在银行并没有授信额度),这种需要给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通过银行审核后会出具银行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或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内的甲方,即项目的建设方或项目的业主或项目的所有权人。在保证人提供担保前,对于保函受益人信誉、资金实力等进行了核查,若保函内约定受益人实现保函权益(债权)转让,或项目所有权等债权转让,将影响保证人的担保风险;根据担保法的相关约定,只有明确禁止转让或仅对特定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来自保函受益人变更的风险,应在保函内予以明确。

保函保证时间:

目前我国对于担保保证时间上已经有着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担保行为的保证时间要根据担保的性质不同进行不同定义,担保的性质分为一般责任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所以对于保函保证时间的解释目前是被分为两条。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被浏览过 647896 次    版权所有:北京建信保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ID:35214492) 技术支持:颜艳珍

2

回到顶部